WeBase 博多 使用规定
本馆为了让所有住宿的贵宾能够安全且舒适地使用设施,根据WeBase博多住宿条款第10条,特此制定以下使用规定(以下简称「本使用规定」),敬请配合。此外,请遵守住宿条款及本使用规定,並依照本馆员工的指示行事。
若住宿者无法遵守本使用规定,根据住宿条款第7条,本馆可能不得已拒绝您的住宿及馆内设施的使用。
此外,如因未遵守本使用规定而导致住宿者自身遭受损害,本馆概不负责。同時,若本馆因上述行为遭受损害,住宿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敬请理解。
关于本馆的使用
1. 请勿将客房用于盈利、商业目的或其他非住宿用途。
2. 请勿未经许可在馆内散布或张贴广告或进行商品推销等活动。
3. 请勿在馆内进行传单派发、签名活动等宣传行为。
4. 请勿未经同意订购外部餐饮或携带外来饮食进入馆内。
5. 请勿摆放可能改变本馆外观形象的物品。
6. 未经许可未成年人不得单独入住本馆。
7. 本官谢绝向员工支付小费等额外酬谢。
关于客房
1. 入住期间为安全起见情锁好房门。
2. 若有访客造访,请在房门上锁的情况下确认对方身份,避免随意开门。如遇可疑人士,请立即联系前台。
3. 根据住宿条款第8条,请勿让未登记的住宿者或非同行者进入或留宿客房。
关于公共区域
1. 请务必预先确认避难路线图及各楼层的紧急出口位置。
2. 除非发生紧急状况等特殊情形,请勿进入紧急设备区域或屋顶。
3. 请勿进入员工专用区域。
4. 请勿将个人区域随意放置于走廊、休息区或大厅等公共区域。
关于营业时间
1. 本馆主要设施的营业时间如下所示。其他设施的详细营业时间请参阅馆內提供的介绍用纸或各处张贴的公告。此外,营业时间可能会有所变更,敬请留意。
(1)前台时间及可供付款时间
① 不设门限(正面大门将于23:00 – 05:00间上锁,请随身携带好房卡)
②前台服务 24小时(入住及退房时间参考下文)
③ 公共休息厅 24小时
(2) 入住及退房时间
① 入住时间 16:00 – 23:00
② 退房时间 至11:00
(3) 各项服务设施可用时间
① 投币式洗衣机 24小时
② 自动贩卖机 24小时
③ 淋浴间 16:00 – 翌日11:00(清洁时间03:00 – 05:00)
④ 自助行李寄存 入住当日08:00 – 退房当日22:00
2. 如住宿条款第9条第2项所示,本馆可提供上述规定时间外的住宿服务。该服务每小时收取1000日元服务费。
关于卫生管理
对于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住宿者本馆可能拒绝其使用馆内设施或限制馆内自由移动。
(1) 有诺如病毒等食物中毒感染的嫌疑时。
(2) 有感染传染病预防法或其他医疗规定所指定的传染病的嫌疑时。
(3) 住宿者出现其他符合上述感染症状时。
关于拍摄
1. 未经本馆许可,禁止在馆内进行盈利或商业目的的拍摄或录音。此外,未经许可请勿将私人拍攝或录音的內容用于盈利或商业用途。
2. 请勿进行可能打搅或令其他住宿者及本馆使用者(以下简称「其他住宿者等」)感到不适的拍攝活动。此外,即使为私人用途,如未获得本馆许可,本館也可能会要求停止拍攝。
关于吸烟
1. 本馆內所有设施除指定吸烟区外严禁吸烟。如在非吸烟区吸烟,或因违规吸烟导致本馆或其他住宿者受到损害,无论理由如何,将立即处以罚款並要求赔偿相关损失。若无法以现金支付,将直接从登记的信用卡扣款。
(1) 罚款金额
在客房內吸烟或遗留烟蒂:33,000日元
在非吸烟区(客房外)吸烟或遗留烟蒂:33,000日元
(2) 损害赔偿额:依据实际损失金额(包含因客房无法贩卖所造成的收入损失)
关于对其他住宿者的礼仪
1. 禁止携带宠物及其他动物进入馆内。但若另有规定,则依相关规定办理。此外,根据《身心障碍者辅助犬法》,当馆将依法接受辅助犬入内。
2. 禁止携带会产生异味的物品入馆。
3. 禁止大声喧哗、唱歌,或将电视及音响设备音量调至过大等制造噪音或进行其他扰乱安宁的行为。
4. 客房外的服装穿着,请遵守本馆的规定。
5. 请避免穿着或行为让其他住宿者等感到不安或不适。
关于公序良俗
1. 禁止赌博、影响风纪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2. 禁止携带法律未允许持有的枪械、刀剑、毒品等物品进入馆内。
3. 禁止携带可能让其他住宿者等或员工感到不安、威胁其安全的物品,或可能影响本馆运营及使用的大量物品。
4. 若住宿者或同行者被认定为属于暴力团成员或其他反社会组织成员,将拒绝其使用本馆设施。
5. 若住宿者或其关系人有暴力、威胁、恐吓、强迫、妨碍营业等行为,将拒绝其使用本馆设施。
6. 若住宿者或其关系人涉及违法行为,或有充分理由认定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将拒绝其使用本馆设施。
关于建筑与设备的保全
1. 当禁止擅自移动、改造馆内设备与物品,或将其用于非原本用途。
2. 禁止携带火药、挥发性油类等具有燃烧或爆炸性的物品入馆。
3. 禁止在客房内使用自行携带的取暖设备或炊事火具。
4. 禁止在馆内进行任何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5. 如因个人行为导致建筑、设备、备品、植栽等遗失、损坏、污损或残留异味,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违约金(住宿条款第 6 条第 2 项相关)
(注) 1.百分比为违约金相对于契约规定费用(含税)的比率。
1. 契约天数减少时将按减少部分收取违约金。
2. 团体住宿者的契约详细以预约时所定特别条约为准。
制定日 平成 29 年 7 月 14 日
修订日 令和 7 年 4 月 1 日